www.xznqnews.com 2007年09月18日 西藏那曲新闻网
《西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于2007年5月31日由西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6月6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是西藏自治区的一件政治大事,集中体现了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为及时全面的宣传《西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巴青县综治办根据县基本情况首先在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进行学习,为使学习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学习重点放在《条例》的第三章社会责任方面;其次向县直各单位印发《西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宣传材料,要求各单位领导负起责任,组织单位人员进行学习,并将学习情况上服;第三,在“9.16”平安宣传日向全县广大群众宣传《条例》,重点放在了县城243家个体经营户,共发放宣传材料400多份。
目前,巴青县正掀起一股学习《西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热潮,为构建平安巴青、和谐巴青打下了良好基础。
作者: 许晓菲 编辑: 扎西达加 来源: 巴青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