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县制定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www.xznqnews.com
2008年06月25日
西藏那曲新闻网
为落实法律援助经费,顺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对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的监督,促进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近日,那曲县司法局制定了《那曲县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并经县长办公室会议研究通过实施。
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法律援助经费的来源主要为财政预算拨款、上级财政补助专款、社会捐助和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同时,对支出范围和标准进行了规定:刑释法律援助案件每件补助800——1200元;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每件补助100----1500元:代写法律文书每件300元等。案件特别复杂、成本支出过高的案件,经批准后,可适当增加办案补助。
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由县司法局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和私分法律援助专项,违反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管理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直接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法律援助是县及以上法律援助机构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为下一步落实法律援助财政预算,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此前,县法律援助中心专门制定了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对工作范围进行了政务公开。
作者:
古松德措
编辑:
扎西达加
来源:
中共那曲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