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那曲市召开2017年惠民资金监督检查通报会,明确惠民资金管理“十个严禁”:
一是严禁擅自提标扩面或降低标准。
二是严禁搞平均主义,或采取抓阄、轮流享受等方式发放惠民资金,更不允许优亲厚友、搞人情发放。
三是严禁以采挖虫草、换届工作忙和维稳任务重等为由,致使滞留、拖延、迟兑,无法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严禁因对惠民资金管理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失职渎职造成惠民资金损失浪费。
五是严禁出现“公款私存” “公款私分”等情况的发生。
六是严禁违规操作惠民资金补助对象和自己确定标准。
七是严禁将资金以工作经费、管理费等名义通过下级部门或个人转回本单位使用。
八是严禁贪污、截留、挤占、挪用惠民资金。
九是严禁以编造虚假补贴对象、实报少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套取惠民资金。
十是严禁出现非法侵占惠民资金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那曲市纪委监委将把“十个严禁”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重点,加大问责追责力度,为惠民资金全面落实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