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那曲代表团继续审议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草案,审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
自治区领导丁业现、何文浩、多吉次珠、王峻、朱雅频等参加审议。
松吉扎西、敖刘全、胡林、庄存伟、旺扎、马国营等代表参加审议。
审议会场气氛热烈,代表们踊跃发言。大家纷纷表示,民族团结是全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障。该条例表决通过后,将以法律的形式进一步明确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宣传教育、服务保障和法律责任,为解决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依据,为全区稳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在审议两院工作报告时,代表们认为,两院工作报告讲成绩实事求是、直观明了,安排工作方向明确、重点突出,通篇体现了切实维护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理念。代表们提出,在今后的工作中,两院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多为群众着想,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切实加强法院、检察院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努力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