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聂荣县人民法院突出六个强化,不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廉政风险防控点也随之发生变化和转移。
一是强化司法廉洁风险防控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该院着力打造纪律监督与法定审判监督、院庭长管理监督、专门机构质效管理监督、司法公开监督、人民群众监督有机衔接的立体化制约机制,实现风险防控无盲点,监督警示无死角。
二是强化对合议庭和独任法官权力行使的监督。聂荣县法院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深入研究如何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措施,重新构建审判执行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是强化细化审判管理权的程序规则及权力边界。该院探索建立合议庭成员定期交流机制,完善合议庭的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防止合议庭成员因长期共事形成“利益共同体”而引发腐败。
四是强化对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聂荣县法院加强泄露审判秘密、不按制度要求接待当事人等重点风险点的排查和防范,建立与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工作职责相适应的司法廉洁防范制度。
五是强化廉政监察员制度建设。该院明确廉政监察员的配制方法和履职方式,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在审判、执行一线的“探头”作用。
六是强化员额动态化调控机制。聂荣法院明确入额法官办案责任,对于审判效力低下,超审限,案件质效较差、完不成核定工作量的员额法官,通过科学考核、依法追责,使其有序退出员额,将员额退出与干部管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绩效考评制度挂钩,激发队伍活力,确保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