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决定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行政执法领域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无管辖权或未经法定程序擅自跨区域执法,滥用执法权干预正常经济活动等问题。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以罚款、收费、创收为目的的执法行为,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等问题。
(三)乱收费问题。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问题。
(四)乱罚款问题。无依据处罚、滥用自由裁量权超标准处罚、选择性处罚等问题。
(五)乱检查问题。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随意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等问题。
(六)乱查封问题。超范围、超期限查封扣押财产,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问题。
(七)其他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执法实施不到位;行政执法主体、权限、程序不合法;行政执法决定不合法或者不适当;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职责;不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无证执法以及执法辅助人员单独执法;未按规定两人以上执法;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三、问题线索举报方式
(一)问题线索征集电话:0896-3827514(接听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10:00-13:00 下午15:30-18:30);
(二)问题线索征集机关: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拉萨北路5号(那曲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三)电子邮件:nqsyfzsb@163.com
四、注意事项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监督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客观真实反映问题。
(二)主要受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的来电来信。其他方面的问题请径向有关责任部门反映。
(三)反映问题或提供线索,应当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联系方式等,以便及时核实、办理。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四)问题线索受理过程中受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将严格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合法权益,严格保密相关信息和隐私。
那曲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