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文明委关于印发《那曲市评选推荐第六届西藏自治区道德模范宣传评选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委,市(中、区)直各单位,那曲军分区政治部、武警那曲支队政治处:
现将那曲市文明委关于印发《那曲市评选推荐第六届西藏自治区道德模范宣传评选活动的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那曲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
那曲市文明委关于评选推荐第六届西藏自治区道德模范宣传评选活动的方案
2008年以来,自治区文明委连续举办五届道德模范宣传评选活动,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形成了学习模范、尊崇模范、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整体文明程度的提高。经自治区批准,今年开展第六届西藏自治区道德模范宣传评选活动。现将我市评选推荐第六届西藏自治区道德模范宣传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以及给隆子县玉麦乡群众的回信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区党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那曲市第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为根本任务,通过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发蕴藏在广大群众之中的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自觉把榜样的力量转化为争做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的生动实践,集聚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西藏的强大力量,为建设“七个新那曲”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
二、组织领导
那曲市评选推荐第六届西藏自治区道德模范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那曲军分区政治部、武警那曲支队政治处、市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共同组成,负责活动的组织、指导、管理。为确保我市评选推荐第六届西藏自治区道德模范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那曲市评选推荐第六届西藏自治区道德模范工作领导小组。
主任:王亚东 市委副书记
副主任:德吉卓嘎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鲍栋 市政府副市长
委员:陈龙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英 市委办公室调研员
罗布扎堆 市政府副秘书长
丁露涛 那曲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
刘德学 武警那曲支队副政委
达珍 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调研员
格桑旺姆 市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周霞 团市委党组成员、副书记
西琼 市妇联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1.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那曲市评选推荐第六届西藏自治区道德模范组委会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达珍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2.成立评选委员会。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往届道德模范代表组成,负责组织审核候选人参评资格、提出拟推荐人选名单。
3.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各县(区)、市(中、区)直单位、那曲军分区政治部、武警那曲支队政治处要成立相应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本县(区)本系统的基层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向市活动组委会上报候选人等工作。
三、奖项设立
第六届西藏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分6类,即爱国守法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每类表彰2名,6类共表彰12名;同时设提名奖18名。
四、评选标准
1.自治区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
热爱伟大祖国,热爱中华民族,热爱中华文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拥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坚定不移地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的决策部署,积极争当神圣国土守护者、美丽家园建设者。
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2.自治区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爱国守法模范: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热爱中华文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社会主义新西藏,坚决反对分裂,珍视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事迹感人,社会公认。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开拓创新,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家庭文明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3.参评要求。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往届自治区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评选。
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各行各业选树的先进典型以及劳动模范、身边好人、时代楷模、最美人物等可优先推荐。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未成年人。
五、推荐程序
1.宣传评选办法。6月初,那曲市文明委印发《那曲市关于开展评选推荐第六届西藏自治区道德模范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在那曲报和那曲新闻网全文刊发。各县(区)、市(中、区)直单位、军队系统以适当方式在本县(区)本系统公布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发动广大群众、干部职工和部队官兵参与推荐。
2.发动群众推荐。各县(区)公布专用电话、电子邮件两种通讯方式,按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基层群众和单位的推荐。军队系统公布适当通讯方式,接受广大官兵推荐。那曲军分区、武警那曲支队直接向上一级归口单位上报,区(中)直单位可以通过上一级归口单位上报,也可直接报至市活动组委会。
3.遴选拟推荐人。各县(区)推荐具有典型事迹的道德模范原则上不超过2名,地(中、区)直各部门原则上推荐1名具有典型事迹的道德模范。
4.广泛征求意见。各县(区)各部门拟推荐的人选,要先征求本人所在单位或社区(行政村)、乡镇的意见,再征求当地有关部门的意见(所有候选人必须征求公安机关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要同时征求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同时征求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意见。军队系统以本系统审核为准,不征求地方单位意见)。确认无异议后,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市中区直单位、军队系统在系统内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意见,确保候选人事迹真实无误、经得起考验。
5.上报候选人材料。公示结束后,各县(区)各部门认真撰写推荐报告(包括评选推荐、征求意见和公示等情况)和《推荐表》,另附3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和一寸免冠近期彩照,加盖公章后,以一式三份的方式,于6月27日前报送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并附各类材料及照片的电子版(含征求意见的复印件)。同时,此次推荐更加注重材料质量,如发现未精心打磨的原始材料,将一律退回、不再受理。
六、投票评选
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组委会办公室将严格筛选各县(区)各部门推荐的人选,从中每类推选出4名典型人选,共24名拟推荐候选人,组织公众代表和活动评委会投票。
1.公众代表投票。由各县(区)各部门、军队系统代表进行投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届时公布投票方式方法。
2.活动评委会投票。公众代表投票结束后,自治区活动评委会进行无记名投票。
3.统计投票结果。按照公众代表投票结果与评委会投票结果各占50%权重,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得票情况,最后根据票数排名确定我市12名拟推荐自治区第六届道德模范人选(每类推荐2名)。
七、公示拟推荐人选
1.资格审核。7月初,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候选人资格,并再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同时,报请市委常委会批准,确定我市拟推荐自治区道德模范人选名单。
2.媒体公示。7月中旬,市活动组委会在市主要媒体上,对我市拟推荐自治区道德模范人选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把评选推荐第六届西藏自治区道德模范宣传评选作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摆到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高效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
2.严谨有序评选。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查、媒体公示、遴选上报、投票评选等各环节工作,充分尊重群众的评判权,确保我市评选推荐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3.重在宣传学习。宣传推荐道德模范的重点在于号召各族群众学习践行先进人物的崇高精神和高贵品格。各县(区)、各部门要通过深入开展“道德模范在身边”学习实践活动,引导各族群众把对榜样的崇敬转化为自觉的价值追求和实际行动,努力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洛桑朗杰
电话:08963828562 18089017314
电子邮箱:nqwmb118@163.com
那曲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