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于7月31日下午闭幕。
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多托、维色、许雪光、其美仁增、巨建华、李文汉、尼玛次仁、纪国刚、马升昌、王峻,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办法》等8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修改《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山南市羊卓雍错保护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山南市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西藏自治区本级2018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西藏自治区本级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接受王拥军辞去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的报告和公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命王卫东为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王卫东为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颁发了任命书。
洛桑江村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在强化理论武装上下功夫,着力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在强化创新意识上下功夫,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真正把新精神新要求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强大动力;在强化担当作为上下功夫,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发展稳定生态三件大事,行使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洛桑江村强调,要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按照党中央和区党委对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坚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际成效、用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实际成果践行初心和使命。一是围绕主题教育目标任务,进一步突出人大特色,切实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二是围绕依法治藏目标任务,立法工作进一步突出坚持党的领导,把区党委团结带领全区各族干部群众推动发展稳定生态各项工作行之有效的新举措和宝贵经验上升为法规。三是围绕治边稳藏中心任务,监督工作进一步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准确把握执法检查定位目的,合理运用监督方式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好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四是围绕代表作用发挥,进一步突出服务保障,健全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机制,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主动性。
自治区副主席罗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雅频,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29日下午至31日上午,会议进行了分组讨论;丹增朗杰主持召开第34次主任会议,研究了拟提请闭幕会表决的有关事项。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决议、任免名单
(2019年7月31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山南市羊卓雍错保护条例》,由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山南市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由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财政厅厅长云丹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西藏自治区本级201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会议对2018年西藏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西藏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西藏自治区本级2018年财政决算。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财政厅厅长云丹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西藏自治区本级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西藏自治区本级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拥军辞去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任命:
王卫东为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王卫东为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免去:
马涛的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任命:
林青治为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马涛为西藏自治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边巴拉姆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刘林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达瓦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
次仁罗布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方联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洪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韶辉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海伟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江央多吉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旺久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索朗旺久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华锋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徐流超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郭丹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向敬诚的西藏自治区那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