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供暖给排水用户:
根据那曲市政府《研究市政供暖供水等一揽子事宜》(〔2023〕38号)会议纪要精神,我公司积极开展供暖给排水费催缴和“一户一表”政策落实工作。我公司业务人员近期在排查2016公租房时发现,西藏联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管理不善,私拆、挪用用户水表,私自收取水表安装费的行为。
我公司人员接到2016公租房用户反映,用户由联源物业新装水表一块,经过核实,用户原有水表仍在小区范围内,联源物业收费200元给用户新装水表属于联源物业公司私拆自2016公租房空房。
西藏联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那曲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号),“第二十八条 城市供水设施及周围范围内禁止以下行为:擅自安装、改装、拆卸、倒装、毁坏计量设施、干扰计量设施正常计量或者拒不安装计量设施”之规定,依据“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由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应予以承担3万元以下的罚款。
该行为严重违背了那曲市委、市政府“一户一表”政策部署,对用户管理产生了极坏的影响,公司已要求西藏联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相关损失,并上报那曲市住建局,请市住建局作出处罚。为避免其他用户效仿此行为,产生更大的影响,现在融媒体等网络平台予以公开公示,请广大用户引起重视并积极遵守《那曲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号)文件规定,共同营造更加和谐的供用水关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德青曲桑13228962220)
那曲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