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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委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立法保护“羌塘高原瑰宝”探出特色资源保护新路径
2025-06-13 10:00:59    来源:那曲融媒    阅读量:

冬虫夏草,被誉为“草中之宝”,因其独特的营养价值和药用功效而备受推崇。在众多产地的冬虫夏草中,那曲冬虫夏草不仅荣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殊荣,更是凭借其卓越品质和药用价值成为备受认可的地理标志产品。然而,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大和资源的日益稀缺,冬虫夏草的保护与利用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为了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这一珍贵资源,促进虫草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那曲市精心规划,精细施策,制定出台了《那曲市那曲冬虫夏草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那曲冬虫夏草的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一、高位谋划,为有力有序推动立法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冬虫夏草的保护管理工作,将其视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在制定法规草案的过程中,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精心谋划、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条例》的制定和实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法规草案出台更有保障。市委高度重视《条例》制定工作,先后2次调整充实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专门部署,高位谋划、高标准推动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专题审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法规草案及《条例》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党在立法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为《条例》的制定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坚持人大主导,法规草案民意更具彰显。市人大常委会在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之初就树牢“特色立法”鲜明导向,着眼那曲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切实满足本地发展需要。始终以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锲而不舍、脚踏实地的立法精神,先后出台3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特别是从2022年始,经市委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就上位法和其他地方尚未立法的事项《那曲市那曲冬虫夏草管理保护》列入年度重点立法计划项目,先行先试摸索出台了首创地方性法规。一是市人大常委会加强立法工作的重大创新,实行起草小组“双组长制”,通过人大、政府之间充分沟通,及时协调解决《条例》草案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二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专(工)委提前介入,加强督促起草责任单位组建起草班子、定好实施方案、落实起草责任,把握法规起草的进展和动态,积极推动政府及其部门切实履行好立法工作各个环节的相关职责,保证法规草案的起草质量。三是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虫草产业立法工作,组织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先后4次带队深入虫草产区,开展了全面细致的调研活动,调研组通过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虫草协会、虫草采集者、农牧民群众、基层干部以及虫草经销商面对面交流座谈30场次,收集意见建议167条。四是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赴浙江,邀请浙江省、市人大立法专家座谈2次,进行专业论证,收集意见建议49条。五是致函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及其立法处、市(中)直各部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库专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政府、政协市级领导,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及社会公众,收集意见建议146条;经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会议统一审议修改,于2024年12月11日,寻求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审查指导帮助。

历经2年的不懈努力和反复打磨,《条例》由那曲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审议通过。经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批准,并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在全区首次以保护管理单一生物资源为主的地方性法规,不仅形成了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那曲方案和样本,更为促进那曲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坚持依托政府,法规草案落地更为坚实。为规范那曲冬虫夏草资源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立足实际、转眼长远,立即启动立法程序,成立起草小组,先后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实地开展调研,聘请第三方起草《条例》(初稿),于2023年12月面向各单位、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2月召开听证会,市司法局对《条例》(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6月3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其进行研究审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条例》(审议稿)。6月22日,经2届那曲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报市人大审议。

二、健全体系内容,为推进产业健康发展筑牢法治基石

《条例》的具体内容细致入微,操作性强。共七章三十八条,涵盖了资源保护、采集管理、品牌保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构建起了全方位、全链条的治理体系。

在资源保护方面,《条例》明确将天然生长那曲冬虫夏草区域纳入种质资源保护区的保护范围,禁止破坏生长环境,禁止人工种植,确保资源的自然生长和繁衍。在采集管理方面,《条例》实行采集证制度,一人一证、一年一证,严格规范采集行为,防止过度采集和非法采集。在品牌保护方面,《条例》扶持和培育那曲冬虫夏草品牌,依法保护品牌和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在监督管理方面,《条例》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确保虫草产业的健康发展。在法律责任方面,《条例》明确了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综合预期效果,为构建生态、经济、社会多赢蓝图提供法治保障

《条例》的出台和施行,如同一剂强心针,为那曲草原生态保护和冬虫夏草产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必将推动构建社会、生态、经济的多赢格局。 

有力促进生态优先与可持续发展。《条例》的实施将有效保护高原脆弱的生态系统,通过加强生态修复和种质资源保护等措施,改善草原生态系统的平衡,维护生物多样性的,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韧性;同时《条例》通过科学合理的保护和利用,有助于实现冬虫夏草资源的长期保存和可持续利用,切实为高原地区的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宝贵的实践经验和成功范例。

有效保障产业健康发展与牧民群众增收。《条例》的实施将推进冬虫夏草与文化旅游、健康养生等产业的融合发展,拓展产业链和价值链,提高产业的整体效益。将推动冬虫夏草产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提高产品的质量和附加值,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条例》充分兼顾群众利益,允许产区居民凭合法的采集证进行虫草销售,这一举措既保障了牧民群众的基本生计,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经济收益,又为那曲市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有序保护地方资源品牌与消费者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有助于树立和推广那曲冬虫夏草的品牌形象,特别是地理标志专用标识和追溯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如同为那曲冬虫夏草产业装上了 “防伪锁” 和 “品质监控器”,不仅有效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通过那曲冬虫夏草品牌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有效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同时《条例》通过规范采集、加工和销售等环节以及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提高那曲冬虫夏草的产品质量,增强消费者的购买信心。

有力推动法治示范效应与社会和谐稳定。《条例》的制定与施行,是那曲冬虫夏草治理历程中的一座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其从传统“经验型”管理模式向现代化“法治型” 治理体系的历史性转变。它体现了那曲市依法治理冬虫夏草资源的决心和能力,通过促政府依法行政、企业合规经营、有效法治宣传、公民守法自觉,推动那曲市法治化水平的提升,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和依法妥善化解虫草采挖、销售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有力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总之,《条例》作为西藏首部就单一生物资源制定的综合性保护法规,不仅填补了地方立法在这一领域的空白,而且为全国生态保护和资源管理提供了宝贵的那曲智慧和实践样本。这部《条例》的诞生,既是对当前生态保护迫切需求的有力回应,又为那曲冬虫夏草产业的长远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法治动力。

责任编辑:向巴次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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