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0日那曲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边巴永贡为那曲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任命:
刘发林为那曲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肖志强为那曲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金龙为那曲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旺钦多吉为那曲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石北渝为那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涛为那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央拉为那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余昌濂为那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眭峰为那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边巴扎西为那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明义为那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旦增曲珍为那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金颖为那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杨红艳为那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超为那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赵延录为那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周瑞华为那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吴萌为那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
索朗次仁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