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8日,苯雄门莫商贸有限分公司在本塔乡4村正式注册成立,主要经营销售牛奶、酥油、奶酪、奶渣等奶制品。公司现养殖场建设面积50㎡;牲畜暖棚2间,建设面积100㎡;牲畜圈养围栏125m,放牧区域5000亩,全场规模化饲养牦牛由起初20头增至95头。公司坚持“为售而养”、“小规模大群体”原则,通过“公司(合作社)+贫困户投劳+产业分红”等模式,大力发展牦牛产业,实现群众增收致富。
“公司(合作社)+贫困户”带动脱贫。为实现公司(合作社)与牧户双赢,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产业帮扶中的组织保障和纽带作用,村“两委”通过召开村民大会研究、宣讲扶贫惠民政策等举措,充分激发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原则,贫困户可流动性劳动力除已自主就业外,剩余劳动力须无条件到村分公司务工。公司与贫困户签订目标责任书,并落实好岗位,安排每户1人/月轮流上岗,按照100元/天/人标准发放务工费。公司以协议务工、产业分红等方式实现贫困户脱贫增收,带动28户劳动力实现中长期上岗就业,预计发放务工费16万余元,实现人均增收2000-3000元。
“公司(合作社)+总公司+其它销售渠道”带动脱贫。按照公司主要发展模式,依托那曲本地特色产业资源优势,以销售纯天然牛奶为主,按照15元/斤,10斤/天供货至总公司,可产生收益5.48万元/年。居住在拉萨、那曲等地的村民积极帮助寻找奶制品销售渠道,有38户村民自发为公司无偿销售200斤/年,村民预计帮助销售牛奶7600斤/年,通过村民寻找牛奶销售渠道,为公司带来收益11.4万余元。通过其它牛奶销售渠道2000斤,产生直接收益3万元。全年预计实现产奶量每年1.6万余斤,销售牛奶带来直接收益23万余元,更好解决了“有原料、无处销”的窘境。乡扶贫分公司主动与总公司签订畜产品销售合同,按照10斤/天,每年为总公司提供牛奶量不少于3650斤,并签订了长达5年的供销合同。
“公司(合作社)+牲畜+肉质品销售”带动脱贫模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更好的使贫困群众可持续性增收,依托本塔牦牛的知名度,在牦牛出栏每年不少于100头的基础上,力争通过2-3年时间切实改变群众“宁愿牛病死,也不愿屠宰”的思想,重点把改变群众思想观念抓在手上,真正做到让贫困户从贫困中站起来、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