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下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并讲话。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多托、维色、巨建华、李文汉、尼玛次仁、纪国刚、马升昌、王峻、许成仓,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区党委组织部负责同志作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会议决定了任命事项,决定任命张洪波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洛桑江村向张洪波颁发了任命书。
洛桑江村指出,本次常委会会议认真贯彻中央及区党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有机统一,讨论决定了人事任命案,圆满实现了人事安排意图。希望张洪波同志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倍加珍惜组织的信任和期望,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和重托,倍加珍惜时代提供的机遇和舞台,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区党委决策部署,恪守宪法誓言,做政治坚定的表率、依法办事的表率、实干担当的表率、清正廉洁的表率,在新的岗位上为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闭幕后,多托主持了宪法宣誓仪式。新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张洪波向宪法宣誓。
自治区副主席坚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不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