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党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精神和《关于报送那曲市2020年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那人大财发〔2021〕9号)要求,现将那曲市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
2020年在市委及其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国有资产管理。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
1.总体资产情况。2020年,市国资委监管的7家国有企业(烟草公司、色尼公司、城投公司、综合市场、唐盛公司、投资公司、江源公司)资产总额8419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2835.9万元,增长8.04%;实现营业收入3940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598万元,上交税金5916万元。
2.国有资产风险控制情况。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防范风险隐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市特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城投、牧发、纳木措投资三家公司开展财务基础监管、重点事项监督、财务风险管理及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工作。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量。我市银行业金融企业共有六家,其中,中国邮储集团公司那曲市分公司无固定资产,故未做分析。截至2020年末,全市金融机构资产总额388.7亿元;负债总额384.86亿;所有者权益合计3.84亿元。其中:市本级资产总额264.71亿元;负债总额262.24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47亿元。
2.金融企业境外资产总量和分布。截至2020年末,全市金融企业未开展过境外业务,故那曲市金融企业无境外形成的资产。
3.不良资产贷款总体可控。密切关注辖区银行业不良资产上升和处置问题,关注信用卡、大学生创业贷款、网捷贷、农户信用贷款等方面的不良贷款变化,督促银行机构如实反映资产质量,引导辖区商业银行加大不良资产处置清收力度。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资产总体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 1958634.51万元,较上年增长 12.04%。负债总额 126557.23 万元,较上年下降57.26%。净资产总额 1832077.29万元,较上年增长 26.16 %。全市行政单位资产1601265.7万元,占81.75%;事业单位国有资产357368.81万元,占 18.25%。其中:市本级资产总额 727153.42万元,负债总额48274.21万元,净资产总额678879.21万元。
2.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671208.7万元,较上年增长4.80%,占资产总额34.27%;固定资产721661.68万元,较上年增长4.43%,占资产总额36.85%;在建工程316089.31万元,较上年增长98.28%,占资产总额16.14%;长期投资259万元,占资产总额0.01%;无形资产50266.63万元,较上年增长3.49%,占资产总额2.57% 。其中:市本级流动资产260398.78万元,固定资产160883.48万元,在建工程73532.76万元,长期投资259万元,无形资产437.98万元。
3.资产收益情况。2020年度,资产处置收益463.33万元,其中:本期处置资产收益394.33万元,占85.11%;往期出租出借资产收益69万元,占14.89%。对外投资收益、短期投资收益、长期债券投资收益、出租出借资产收益、在建工程收益、其他资产收益均为无。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2020年度,全市耕地面积6400余公顷;林地面积59万余公顷;工矿用地4025余公顷;水利及水利设施用地219万余公顷;草地面积2989万余公顷;湿地面积196万余公顷。
二、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方面
1.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国资监管效能不断提升。着力实施我市各国企历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2016年至2019年度财务审计、已建成固定资产项目清理、各类职工信息清查和清理等前期工作,制定监管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实施方案、“三重一大”决策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国资系统财务快报编报工作,加大对国资监管企业开展财务基础监管、重点财务事项监督、财务风险管理及财务制度建立等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准确把握企业经济运营情况,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深化改革,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有效提高。积极起草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努力构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1+N”制度体系,不断思索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方式和途径,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
3.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活力持续释放。进一步健全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基础的国有企业内部制度体系建设,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体系,加强与专业中介机构的交流合作,提升现代企业管理能力。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持续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建立。贯彻落实区党委要求,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注重以管资本为主,不断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资产,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范产权转让,明确进场交易相关流程,防止国有金融资产流失。
2.扎实开展基础工作。一是组织开展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决算汇总分析和绩效评价,及时掌握全市地方金融企业经营情况,指导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防范风险,提高竞争能力;二是积极走访调研,听取地方金融企业对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意见建议,结合那曲市金融业实际,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出资人相关职责。
3.持续推进风险管理。强化企业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加强风险源头控制,督促地方金融企业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化解金融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全年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在现行涵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的制度框架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强化过“紧日子”意识,严格落实资产配置标准,充分发挥资产管理的资源配置职能。
2.资产效能逐步提高。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摸清市本级46家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家底,提升了市本级行政单位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资产管理效率。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从配置数量、价格和最低使用年限三个维度增强约束,紧紧抓住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入等重点环节,强化内部调剂调拨和大型设备共享共用机制等宣传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3.服务社会能力不断增强。近年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作用日益凸显。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等行业事业资产实现较快增长。2020年,落实市本级教育资金3.84亿元,卫生事业发展资金1.42亿元,有效促进了教育卫生条件改善和质量提升。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1.强化管控优化布局,统筹发展水平持续提升。我市通过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培训、谋划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国土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水平、实施开展含20个市直部门、11个县(区)、重点乡(镇)村庄在内的项目基础调研踏勘及基础资料收集工作等方式,有效实现高质高优推进“多规合一”,强化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上下对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认识,不断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实现那曲市自然资源空间优化布局、提高政府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形成具有那曲特色的自然资源管理规划方案。
2.守牢红线狠抓整治,资源保护实现“三位一体”。我市不断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在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方面,坚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规模,切实保护了耕地。除此之外,我市正在进一步加大非法用地综合执法查处力度,违法用地、违建高发多发趋势得到明显遏制,2020年度共查处违法案件19宗,罚没款168.5万余元,并积极整改上年度疑似违法图斑,2020年度已整改到位111个,面积1241.7亩。我市积极组织编制《那曲市砂石料矿产资源整改方案》,各县区已完成整改报告、台账的编制。
3.强化改革惠及民生,服务发展能力不断提高。一是我市为地质灾害多发区、易发区,设有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地灾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已形成县、乡、村三级监测治理体系和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二是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和延伸“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新模式,最大限度地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努力实现“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确保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统筹推进生态修复,促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2020年,我市积极探索自然资源绿色发展方向,制定建立绿色矿山标准示范工作,使矿山企业在探矿、采矿过程中符合“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标准,同时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并加快了生态修复立项工作进度,逐步实现美丽那曲建设。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方面
一是国资监管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当前,我市国资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还不强,国资监管的法规制度体系还不完善,国资监管的方式还比较粗放单一,国资监管的及时性、有效性和针对性还不能满足党和政府的要求。二是监管企业“小、散、弱”问题突出,人力资源保障水平有待提高。我市企业大多资产规模小、业务不强、资源分散、市场竞争力弱,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企业管理不能完全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极度缺乏高素质人才队伍,企业上下“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中小微企业获贷难。由于那曲民营、小微企业起步晚、基础弱、规模小,自主创新能力差,大多数小微企业仍处于初步积累阶段,投入不足,同时受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因素的影响,目前,那曲小微企业在申贷时往往达不到准入条件。二是“7+4类”等机构风险的监测难度较大。目前我市1家小贷公司、3家典当行均处于有注册、无经营状态,市场上的信息较少。三是汽车金融以代理点形式存在,无贷后管理措施,无贷后管理数据,在市场监管局无备案信息,调查核实难度较大。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我市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意识不强,对资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分配、轻管理”现象。二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入账不够规范,存在部分单位对下属单位或其他个人的捐赠未办理相关资产捐赠手续而导致账实不符等现象。三是部分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尚不健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四是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许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较松懈,部分资产形成呆账、坏账。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有待统一。自然资源相关体系的规定缺乏系统性,标准规范不统一,资源家底不清,权属不清。加上资源登记部门众多,登记类型和方法有诸多不同,因此容易发生权利冲突。二是资源利用与保护有待整体规划。过去各部门多头管理,审批流程不规范、复杂、周期长、管控作用弱、生态修复与保护分散等问题较为突出。三是生态修复工作亟待统筹。生态修复相关机制缺乏完整性,涉及多类学科多个部门多项工作,政策配套需进一步完善,人员保障上需加大力度,急需整合行业资源和行业力量。四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评估开展难度较大。目前,由于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还未下发方案,对自然资源资产没有统一的量化标准,价值评估核算工作仍处于探索阶段,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掌握,仅停留在数量的调查统计上。五是执法力量薄弱。土地、矿产、森林等涉及自然资源的违法案件量大面广,机构改革后,相关主管部门职能拆并,导致程序环节增多,协调调度、衔接配合难度加大,且执法队伍人员数量、素质和执法装备无法满足现状要求,导致难以全面开展执法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突出党建引领,持续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体系建设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推动管资本与管党建相结合,促进各类资源要素高效流动、协同发力。落实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党建工作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有效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探索研究不同领域的资产配置标准,逐步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强化过“紧日子”意识,继续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衔接,严格落实资产配置标准,充分发挥资产管理的资源配置职能。持续加强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内部约束监督,深入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综合管理质量和水平。
(二)抓好“六稳”“六保”,统筹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制定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敖刘全在<关于国企改革工作的调研报告>上的批示精神》的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健全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持续推进我市国资国企干部人才队伍培训制度化,聚焦“六稳”、聚力“六保”,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全力保障国有经济平稳增长。
(三)完善国有金融资本体制机制,促进国有金融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进一步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增强地方国有金融企业活力和控制力,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发挥国有金融企业在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创新创业、“三农”信贷等方面的作用,严防各类金融风险,力求金融运行更加稳健,深入整治征信市场乱象,有效治理征信虚假宣传,加强金融消费者适当性管理,严禁金融产品过度营销,诱导过度负债。支持西藏金融机构网点下沉,逐步推进空白乡镇物理网点和抵边网点建设,鼓励全国性银行来藏设立分支机构,鼓励西藏金融机构设立民营、小微企业专营服务机构,为全市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便捷、更优质、更高效的金融服务。
(四)深化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和高效履职能力
夯实资产管理数据基础,强化资产配置标准的刚性约束,强化部门和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推动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相衔接,提升管理效能,推入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研究建立健全部门间资产尤其是大型设备的共用共享机制,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挖掘存量资产潜力。
(五)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挖掘服务支撑那曲经济发展潜力
充分认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优化国土空间,编制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2035年国土空间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健全国有自然资产产权制度,通过土地资源有偿使用改革、强化矿产资源整合、完善水资源配套制度及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有效管理国有自然资产,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使用效益,激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形成助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支撑。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2020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名词解释
2020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名词解释
①账面原值:指在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时所支出的货币总额。
②账面净值:指资产的原值减去已计提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后的余额。
③增减挂钩工作: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④“1+N”:1是指党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N是指国务院及有关部委颁发的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规范及操作办法、要求等。
⑤“水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是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而制定的法规。
⑥“气十条”: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土十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是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而制定的法规。